昌宁县水产工作站的主要职能:宣传贯彻国家渔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全县渔业发展计划、规划。承担全县渔业生产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审定水产项目上报工作。负责推广水产新技术。承担保护水生动植物技术工作,水产种质资源开发、保护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参与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2024年完成养殖面77,327亩,完成计划数的100%,其中:池塘养殖1,817亩,水库养殖75,510亩(含小湾库区),稻田养殖25,000亩,完成水产品产量5,030吨,同比增0.40%,完成计划数的100%,实现渔业产值9,340万元,同比增6.68%。
重点工作有优质稻鱼养殖示范项目、渔业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工作、参加完成水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完成优质稻鱼综合种养示范1,600亩技术指导工作。投放苗种24吨。养殖农户获得较好效益。
为确保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昌宁县水产工作站结合扫黑除恶、中国渔政2024亮剑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渔业技术指导工作。今年出动车辆29辆(次),127人(次),进行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各14次,指导重点水域和养殖大户35家次,联合市水产站进行培训1次;与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签订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21份、《质量安全责任书》21份、《网箱养鱼安全责任书》1份、《船舶安全责任书》1份、《养殖场安全生产承诺书》20份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20份。《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记录》36份和《水产品〈投入品〉质量安全现场指导记录》36份。
经现场查看小湾库区等重点渔业水域的渔业船舶安全性能良好,救生设备齐全,无渔船超载、违章载客和携带未成年人随船作业现象发生,能按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要求使用渔业船舶。
全县养殖大户和养殖企业基本建立了水产养殖日志,严格按照渔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去操作,生产过程中的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符合质量要求,使用基本规范,生产记录基本完备,未发现使用禁用渔药情况。
根据安排,昌宁县水产工作站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工作,在2024年市级抽检中,水产品抽检50个样品均全部合格。
完成渔政码头建设项目,2024年3月份,圆满完成2019年渔政码头建设项目,总投资484,667.76元。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1,658,418.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8,278.19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0.33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99.13元,增长0.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84.29元,增长0.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4.84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2024年个税手续费返还140.33元,2023年个税手续费返还125.49元。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1,658,278.19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037.82元,占总支出的85.33%;项目支出243,240.37元,占总支出的14.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84.29元,增长0.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9,288.54元,下降10.12%,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项目支出增加164,272.83元,增长208.03%,主要原因是支付2019年渔政码头项目资金190,000.00元、2024年项目资金未能清算完;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5,037.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9,738.73元,占基本支出的97.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299.09元,占基本支出的2.49%。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产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3,240.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5,990.37元,主要用于渔政执法监控网络费、渔业安全监督指导差旅费等。
2019年渔政码头建设项目经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渔政码头建设。
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7,250.00元,主要用于渔业资源保护、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差旅费。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8,278.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984.29元,增长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7%。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支付2019年渔政码头建设项目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13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3%,完成年初预算的76.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462.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667.32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2,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清算完。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41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77,273.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6,307.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38.9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交着2023年部分职工医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324,72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379,738.73元、公用经费支出35,299.09元、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5,990.37元、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7,250.00元、2019年渔政码头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9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19年渔政码头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9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ag真人中国官方 ag真人入口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水产工作站资产总额10,510.55元,其中,流动资产266.50元,固定资产10,244.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599.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5,76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固定资产32项,账面原值235,76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无偿划转固定资产2件,账面原值734,667.76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