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修复、重建或新建的文昌鸡养殖设施进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自愿申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科学分配、规范管理的原则,采取“先建设后补贴”方式发放。
在文昌市行政区域内,受台风“摩羯”影响的文昌鸡养殖企业(户)。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文昌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文昌鸡养殖企业和专业户(养鸡场设计存栏量10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鸡2000只以上)。
2.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养殖设施修复、重建或新建,且实际养殖文昌鸡的。
对文昌鸡养殖企业(户)灾后修复、重建或新建传统文昌鸡养殖棚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且实际养殖文昌鸡的,以修复、重建或新建养殖棚舍投影面积计算,并按如下标准进行补贴。
1.仅修复文昌鸡养殖棚舍屋顶的(掀顶),按实际修复面积补贴。棚舍屋顶材质为帆布、膜布等的,按每平方米10元标准补贴;棚舍屋顶材质为铁皮瓦、树脂瓦等的,按每平方米30元标准补贴。
2.修复文昌鸡养殖棚舍立柱和顶部的,按实际修复面积每平方米40元标准补贴。
本次申请补贴资金加上在2024年申请并获得的修复、重建或新建文昌鸡养殖设施补贴资金,养殖专业户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养殖企业每家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请灾后修复、重建或新建传统文昌鸡养殖棚舍补贴的文昌鸡养殖企业(户),向所在辖区镇(场)政府提交如下材料:
1.养殖企业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养殖棚舍修复、重建或新建前、中、后相片,养殖文昌鸡照片等材料。
2.养殖户提交:申请表,身份证、社保卡等复印件,养殖棚舍修复、重建或新建前、中、后相片,养殖文昌鸡照片等材料。
(一)申请。受灾养殖企业(户)按以上要求向所在镇(场)政府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二)受理。所在镇(场)政府收到申请后,要认真核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填报的资料信息是否正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进行受理。
(三)审核公示。镇(场)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审核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人员由镇分管领导、镇驻村干部、村委会干部和村级ag真人官方 ag真人官网畜牧兽医员等组成。验收结束后分别在所在村委会和镇(场)进行两级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镇(场)政府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整理归档、一份函送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随机抽查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拟补贴养殖企业(户)名单和补贴金额,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向市政府申请资金。
(四)资金拨付。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市财政局将修复、重建或新建文昌鸡养殖设施补贴资金拨付给各镇(场),各镇(场)按照相关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各养殖企业(户)。
(一)各镇(场)负责本辖区修复、重建或新建文昌鸡养殖设施补贴资金政策宣传、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须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
(二)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审核下达、监督ag真人国际 ag真人官方平台检查,指导各镇(场)加强资金监管和发放管理等。
(三)申报养殖主ag真人国际 ag真人官方平台体负责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对申报补贴资金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对违反规定骗取、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
(四)申请补贴资金的相关表格参照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文昌市2024年文昌鸡灾后恢复生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畜牧〔2024〕45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