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3月下(总第222期) 第68-70版刊发版面
坐落于洞庭湖西北部,地处两省四市八县交界处的湖南省安乡县,是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这里河网密布,稻浪飘香,民风淳朴,但也面临着基层纠纷的千头万绪。
安乡县人民法院董家垱法庭管辖官垱镇、黄山头镇、安全乡、大湖口镇、安障乡,辖区人口数量近12万。直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审判机关应当如何守护洞庭湖畔的安宁祥和?
董家垱法庭结合湖区农村实际情况,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前端、治未病”,用深入田间的脚步、巧解心结的柔情、防患未然的智慧,给出了精彩回答。
如今,在这片希望的田野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种子已深深扎根,伴随着稻香与法治的阳光,茁壮成长,枝繁叶茂。
“要是真走诉讼程序,不仅费时费力,俺俩这关系怕是彻底掰了。多亏了法官和高书记,这事才算圆满解决!”日前,拿到赔偿款后,刘某握着董家垱法庭庭长邓锐的手激动地说道。
这起让刘某感慨万千的纠纷,还要从8年前说起。2017年8月,张某承租刘某房屋,并在屋顶修建信号塔。当时,双方口头约定了租金支付事宜,可直到 2024年,张某都从未向刘某支付过租金。
2024年3月,在刘某的要求下,张某拆除了存在安全隐患的信号塔,却不慎损坏了房屋屋顶。之后,屋顶漏水导致刘某屋内储存的谷种损坏。这让刘某既气愤又无奈,以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租金、种子损失和房屋维修所需的费用。
董家垱法庭受理此案后,邓锐第一时间与原、被告沟通,发现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而且刘某提出的各项费用缺乏明确依据。如果对房屋损失进行司法鉴定,不仅会耗费大量时间,还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承办法官了解到,刘某所在村的原村党支部书记高某在当地威望极高、声誉良好,深受双方当事人信任。一个新的调解思路随即成形。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首先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角度,向双方详细释法明理。高某则凭借对乡土人情的熟悉,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耐心对双方进行劝说。经过多次“背靠背”调解,张某最终同意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刘某也放弃了租金诉求。这场纠纷最终圆满化解。
无独有偶,在一起因为土地边界问题引发的农村宅基地纠纷中。原告认为被告在扩建院坪时占用了自家部分水塘。双方因此争执不下。村委会虽多次调解,但始终未果。为从根源化解矛盾,办案法官邀请熟悉水塘原貌的退休老干部参与现场勘验。经过3个多小时的实地丈量、界定和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董家垱法庭的办案法官们深知,在鱼米之乡化解矛盾,既要守得住法律底线,也要融得进乡土智慧。近年来,法官们将村干部、退休老干部等力量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可持续资源,用法律的“刚”划定行为边界,用乡土的“柔”消融心理隔阂,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同理心有效促进和解,为“无讼乡村”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
与此同时,董家垱法庭还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创新引入人大代表联络站、水产养殖与农业种植等行业工作站,打造“法庭 + 行业协会”纠纷共治模式。就像用一根多元解纷的“绣花针”,穿起基层治理的“千条线”,凝聚多方力量共寻最优解纷路径。
“这个村今年借贷类纠纷特别多,且多数案件都存在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必须尽早提醒他们防范风险。”2025年9月15日,在董家垱法庭的办公室里,邓锐手指着桌上的一份案卷对同事们说道。
原来,邓锐刚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刘某军和被告于某是常年在外务工的同乡。2023年,于某因生活困难向刘某军借款1万元,之后迟迟未还。刘某军后因联系不上于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法官收案后,发现于某已经多年没有回乡,不但电话已经停机,就连地址也很模糊。
更为关键的是,在随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这样的情况在当地早已经不是首次。于是,董家垱法庭向镇政府发出了《诉情通报》,剖析成因,提出预警建议。
乡镇领导接到通报后高度重视,立即邀请法官一同到村庄了解情况。在村民座谈会上,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向村干部和群众讲解借贷纠纷中的法律问题:“老乡之间借钱帮忙,是情分。但情分归情分,账目要清楚——亲兄弟也得明算账!借款时一定要打书面借条,写清楚金额、还款时间、利息,最好再复印一下对方的身份证,免得日后找不到人、说不清事。”生动的案例、实用的建议,让在场村民纷纷点头表示:“以后借钱肯定要写借条,再也不能图省事了。”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董家垱法庭还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治理格局,定期向辖区乡镇发送涉诉案件分析报告,包含案件数量、类型分布等直观数据。
针对案件数量上升反映出的共性问题,法庭会提出普适性建议,推动形成信息共享、纠纷联解的治理合力;针对各乡镇的个性问题,法庭也会精准建言,同时提示关注重大敏感个案。
“《诉情通报》如同为乡镇发展进行‘健康体检’,能及时发现潜在‘病症’,为我们精准施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大湖口镇党委书记李军表示,“这一举措让司法智慧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助推器’,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更有实效。”
“法官,不好了!刘某辉他那2亩青蒿要是结了种,明年我们合作社5000多亩青蒿的种源就全乱套了!”2024年10月,某合作社负责人攥着先予执行申请书,冲进董家垱法庭,声音因急切而颤抖。
原来,村民刘某辉与合作社签订了15亩青蒿种植协议,明确约定青蒿仅用于生产干叶,不得留种。可采收期过后,刘某ag真人 ag真人平台辉却私自留了2亩青蒿准备取种。
合作社多次劝说无果,无奈之下只能起诉,要求刘某辉支付违约金并砍除留种的青蒿。
听完原告的陈述,作为这个案件的承办法官,安乡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魏开富的心里“咯噔”一下。他深知,作为安乡县的特色产业,青蒿的种源纯度就是它的生命线。一旦种源混杂,后果不堪设想。
“走!咱们马上过去看看!”魏开富当即拉着合作社负责人赶到青蒿地头,刘某辉正在那里等着。看到法官上门,刘某辉蹲下身,抓了把土,低声道:“魏法官,今年青蒿价钱太低。我只是想留点种子卖,补点损失。”
魏开富一边拉着他坐在田埂上,一边指着连片的青蒿地耐心地说道:“老刘,你这两亩地的种子,能种出上万亩青蒿。到时候品质参差不齐,青蒿素含量不达标,药厂不收,不仅合作社垮了,周围跟着种青蒿的乡亲们,一年的辛苦也打了水漂。你这补的是小损失,闯的是大祸啊!”
做完了刘某辉的工作,魏开富又拉着合作社负责人商量:“你们和农户合作这么久,大家都不容易。违约金能不能减免一下,咱们一起帮农户把损失补回来。”
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刘某辉当场同意砍掉留种的青蒿,一场危机得以化解。但魏开富的思考没有因此而停止。他主动找到合作社,帮助梳理合同,细化条款,特别加入了“种源保护责任”。他们还把“法律课堂”开到了青蒿地头,用方言给农户们讲解“为啥不能私留种”“签合同要注意啥”。课后,董家垱法庭的干警们挨家挨户走访种植大户,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承诺“有合同问题、有纠纷苗头,随时打电话,我们上门解决”。如今,这种“送法上门”的服务,在董家垱法庭已成为常态。
从化解一桩桩具体的纠纷,到防范整个产业的风险,再到提升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董家垱法庭的法官们用脚步丈量民情,用专业化解难题,用温情守护正义。他们不仅是定分止争的裁判员,更是乡村振兴路上不可或缺的护航员,陪伴着农户们在产业增收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本文原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3月下(总第222期) 法治实践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