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咸宁市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地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经管)局审核推荐,市局复核审定,拟认定咸宁市咸安区盛祥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等20家农民合作社为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附件1),咸安区五七家庭农场等13家家庭农场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附件2)。现予以ag真人 ag真人平台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8月27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名单有不符合条件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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