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双柏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双农发〔2020〕18号)和《双柏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双柏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双农发〔2016〕8号)文件精神。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经业主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认定双柏白竹甘茗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鄂嘉中草药种植购销专业合作社等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社;拟认定双柏县清辉种植家庭农场、双柏文发种植家庭农场等5户家庭农场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ag真人国际 ag真人官方平台式向双柏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